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正文

工作报告

八届四次全会报告

稿件来源:大武口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4-02-13 00:00:00

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执纪监督 为全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全明亮

2014年2月13日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

  过去的一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在上级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幸福文明一流城市区建设目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印发了大武口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及《监督检查办法》,聘请了17名特邀纪检监察员,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着力整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公款送节礼年货等不正之风,组织开展了明察暗访11次,专项纠风2次,全区各类会议、各类文件、“三公经费”同比分别下降43.2%、26%、31%。规范审批事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项,减少审批环节147个。建立了领导干部参与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节假日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申报备案制度。开展了会员卡清退活动,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均作出了“零持有”报告。扎实开展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退办公用房工作,共调整腾退办公用房329间、5102平方米。组织开展了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及基层站所测评活动,共对辖区69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06个基层站所进行了公开评议和民主测评。

  加快惩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作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扎实开展了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学党章、守纪律”教育活动,我区工作举措被纳入自治区纪委主题宣传片中予以报道。对110名新任、交流的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组织114名村居“三委”班子成员到石嘴山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探索推进“亮权示险”建设工作,首次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对全区4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电子档案登记管理。推行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对25名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对11名(次)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全面启动“清廉社区”创建,在自治区率先成立了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清廉社区”创建工作被自治区纪委确定为联系点。“大武口区多级联动加强民生救助资金监管”工作荣获自治区纪检监察创新奖。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勤廉为民五好村”创建率达到83%,村监会建设经验在全区观摩交流。成功举办了“清风大武口”廉政书画作品展,营造了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开通了信访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畅通了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市人民议政网、大武口廉政网等网络舆情信息,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全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举报51件(次),转初核9件,立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人,函询3人(单位),收缴违纪资金4.1万元,5起典型案例被编入市纪委《石嘴山市“四风”典型案例读本》。对4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拓宽了案件查办线索,起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进行跟踪督查,重点开展了征地拆迁、教育考试、保障性住房、事业单位招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棚户区改造、移民工程、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专项督查,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干部自身建设。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力倡导“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讲能力、讲规矩、讲落实”的良好风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制度,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的指导,对镇、各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单独量化考核,落实了基层纪检干部办案津贴。制定了信息、简报报送和对外宣传奖惩办法,69篇稿件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宁夏日报》等报刊采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还需整治,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现象;农村基层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一些村干部法纪观念淡薄,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依然突出;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职能和巡查工作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纪委查办案件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及区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改进作风常态化,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聚焦中心任务,严肃执纪问责,为加快建设幸福文明美丽一流城市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明确“两个责任”主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党委(总支、支部)、党工委要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区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发挥各自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纪委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定期向区委报告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健全完善区直部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公开述廉制度,每年确定部分部门、街道党政“一把手”在全会上进行述廉,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和廉洁从政意识。

  着力加强和改进责任制考核。修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改革考核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平时考核和群众评价,重点考核“一岗双责”、查办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制度以及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纪律执行情况。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察实情、说实话、用实劲、出实招、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区纪委常委联系行政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督促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以“勤廉为民”工程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其履职行为;健全村“三资”管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事务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清廉社区”创建为切入点,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清风校园”、“廉洁机关”为目的,全面推进教育、城管、园林等行业基层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招生录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文明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二、深入贯彻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纪律。以开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教育、检查,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市、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切实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坚决反对和认真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的严肃性。 

  深化作风建设。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今年确定为全区“作风效能提升年”,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区实施办法的落实,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从具体问题入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多渠道收集线索,严查“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格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反弹。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收送红包、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公车配备管理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制度,推行“三公经费”季度通报制,着力改进文风会风,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深化“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推行“电视问政”,建设“政务微博”,开展“民生直通车”现场直播互动活动,拓宽和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让干部学会在群众的参与中改进作风,习惯于在群众的监督下干好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三次全会、市九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等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各项改革顺利推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督促职能部门抓好重大项目资金、行政审批、服务性收费、信访积案化解、会议活动和检查评比考核、在编不在岗人员“六项专项检查清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突出主业,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坚决查处科级干部腐败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农村、社区等基层的违纪违法案件;既要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还要查办贪污、挪用专项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办、督办、下查一级力度,积极发挥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办案协作片区作用,解决基层信访量大、办案难的问题。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注意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大武口廉政网进行改版,强化网上举报功能,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加强协调,有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新要求,坚决杜绝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现象的发生。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实行查办案件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组织指挥、统一力量调配、统一安全防范、统一后勤保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优势互补,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力。注重发挥审计调查、明察暗访、社会监督、网络微博揭露腐败问题的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建立重要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和办案信息资源查询共享机制。加强和改进巡查工作,灵活运用综合巡查和专项巡查,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力争三年内做到区直部门、镇、街道全覆盖。

  严格程序,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做到取证要全,定性要准,处理要稳。严格执行案件查办审批程序,加强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坚持查处与保护相结合,及时为受到诬告和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办案信息化建设,新建标准化廉政谈话室,确保办案安全。建立查办案件记功奖励制度,及时对有功人员记功奖励。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坚持制度为本,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和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督促相关部门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活动,对已经制定的惩防体系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公示,健全完善切实、管用、可行的配套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解决制度虚设空转、执行不力等问题。每两月组织一次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畏法、不畏纪、不畏制度,我行我素、胡作非为的突出典型,公开曝光,增强制度的刚性。要把问责始终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惩处,对工作长期推不动、上不去的,要明确责任追究主体,问责到底。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管理各项要求,实行联合派驻、统一管理,增强监督实效。派驻机构对区纪委负责,纪检组组长在派驻单位党组织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履行监督职责。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提供各项保障。

  坚持教育为先,加强廉政文化引领。利用周五学堂、干部大会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访贫思廉”教育,提高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深化谈话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组织领导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高标准打造一批新示范点。坚持反腐倡廉网络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反应处置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文化反腐功能。编印全区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汇编材料,筑牢村居干部廉政思想防线。

  坚持监督为重,提升预防腐败水平。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清单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探索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有效途径,提高“亮权示险”工作覆盖面,形成防控廉政风险合力。实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不直管”制度,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建设,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推行新任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地抽查核实。将干部“廉政档案”延伸到村居干部,提高廉政档案的实用性。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做好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推动工作落实。推进特邀纪检监察员监督检查常态化,健全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协调互动机制,提高监督整体效能。

  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提升执纪监督的战斗力

  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坚决贯彻中纪委监察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能定位,全面清理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集中精力抓好查办案件、执纪监督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再监督”意识,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到对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执纪监督和责任追究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带头执行纪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更要自觉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争做严守纪律、转变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会同组织部门做好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组长的提名、考察工作,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工)委的领导。

  全面增强履职能力。按照自治区党委建设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精干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技能练兵和实践锻炼,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委局机关交叉的职能进行整合,合理设置机关内设机构。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幸福文明一流城市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